更新日期:2024年12月30日
在本承載條款中,以下字詞具有以下含義:
(a) 「我們」、「本公司」及「我們的」是指香港快運航空有限公司(「香港快運航空」)。
(b) 「您」、「您的」及「你自己」是指您及您的預訂機票上展示的其他乘客。
(c) 「機票」是指由我們或代表我們簽發的旅程機票/收據及/或電子機票,當中印有本運送條款。
(d) 「航空公司代碼」是指識別每間航空公司的代碼(IATA為兩個字母,ICAO為三個字母),例如香港快運航空為UO或HKE。
(e) 「授權代理商」是指經我們授權的持牌代理商。
(f) 「行李」是指伴隨您旅行的個人物品,包括您的寄艙行李、手提行李及閘口行李。
(g) 「行李識別標籤」是指印發予您的行李編號文件,並附於每件寄艙行李上的對應標籤,用於識別寄艙行李。
(h) 「預訂」是指我們或我們的授權代理商於我們的系統中所輸入有關乘客即將出行的旅程詳細資料。
(i) 「客戶服務中心」是指香港快運航空的客戶聯絡團隊,以方便乘客進行訂位和查詢。聯絡方式已列於https://www.hkexpress.com/zh-HK/need-help/customer-care/contact-us。
(j) 「承載」是指運送。
(k) 「承運商」是指除香港快運航空以外的其他航空公司,您的機票可能包含於其航班上飛行的航程。
(l) 「手提行李」是指您攜帶登機的行李及隨身物品(已於條款 8(5)中有所定義),這些行李不屬於寄艙行李或閘口寄艙行李。如果您希望在登機口寄艙任何行李,或如果在登機口發現手提行李超過了適用於您機票類型的手提行李限額,則該行李必須以閘口行李形式進行寄艙。
(m) 「寄艙行李」是指我們或我們的代理商在您辦理登機手續時或在登機口接管的任何行李,其將會裝入我們的飛機貨艙內進行運送。
(n) 「登機手續截止時間」是指我們規定您必須完成登機手續(包括完成寄艙行李的交付)並收到登機證之時間限制。
(o) 「承載條款」是指本承載條款或其他承運商的承載條款(視情況而定)。
(p) 「合約須知及條件」是指適用於您的機票並顯示於您的機票上的條款和條件。這些合約須知及條件透過納入本承載條款、法規政策和我們的政策,共同構成您與我們簽訂的合約核心條款。
(q) 「國際公約」是指以下一項或多項可能適用於您的航班並對您可能提出的任何索償提供規範之國際航空法條約:
(i) 於1999年5月28日簽訂的《統一關於若干國際航空運輸規則的公約》(「蒙特利爾公約」);
(ii) 於1929年10月12日簽訂的《統一關於若干國際航空運輸規則的公約》(「華沙公約」);
(iii) 於1955年9月28日修改的《華沙公約》;
(iv) 經海牙及蒙特利爾附加議定書1、2或4號修正案修改的《華沙公約》;
(v) 1961年的《瓜達拉哈拉公約》;
(vi) 任何其他適用的議定書或公約及於當地已生效的法規(如有)。
(r) 「損害」包括因我們營運的航班或我們提供的其他服務而導致或與之相關的乘客死亡、受傷或身體或個人傷害,亦包括行李的遺失、部分遺失、盜竊或其他損壞,但不包括行李的正常磨損,例如出現小擦痕、擦傷、凹痕和割痕。
(s) 「閘口行李」是指超出登機口行李限額的手提行李以及乘客希望在登機口寄艙的手提行李;根據相關航空法公約,這些行李會被視為寄艙行李。
(t) 「乘客」是指除營運航班的機組人員之外,所有已預訂座位並將會或已身處於飛機上的人仕。
(u) 「政策」是指我們特別為乘客及其行李的承載制定之流程、規則及政策。
(v) 「行政條款」是指我們根據相關要求向政府當局申報之費用、票價規則、款項或承載條款。
1. 「代碼共用航班」是指我們與其他服務供應商(包括其他承運商,如國泰航空)之間的一種安排,當中我們會以自身的航空公司代碼推銷彼此的航班座位服務。因此,您可能持有展示本航空公司代碼的機票,但其他承運商提供機票上的一項或多項航段的服務。
2. 基於商業和營運原因,某些服務是透過與其他承運商的聯營安排下營運的。這代表雖然您透過我們預訂機票,但機票上的一個或多個航段將由其他承運商提供服務。
3. 您可以在預訂過程中以及機場的離境顯示屏上,找到我們和其他承運商的航空公司代碼。如果您的機票包含其他承運商的一項或多項服務,則這些承運商的承運條件可能適用於您的旅程。如果您有任何疑問,您可以在航班起飛前與我們聯絡。
4. 乘坐代碼共用航班的乘客須遵守相關承運商的條款和條件。我們將會在您預訂時告知您任何相關安排以及承運商的身份。
5. 我們與其他承運商會合作提供一種稱為「聯運」的安排。當乘客在同一旅程中乘搭多間承運商時,乘客的寄艙行李將會直送達至最終目的地,並會為整個旅程的每個航程獲得一張登機證。如果您的旅程是以聯運方式安排,則代表即使您是透過我們預訂機票,我們簽發的機票乃是來自其他承運商以其相關航空公司代碼來營運之航班。在此情況下,我們僅作為該承運商的代理商行事。相關承運商的承載條款將適用於該航班,並可於該承運商的網站上查閱。我們將會在您預訂時告知您任何聯程安排以及承運商的身份。
(a) 除非在本承載條款、票價規則、行政條款或適用法律另有規定,否則機票不得退款。
(b) 若我們取消航班或停止營運某航線,我們將會就旅程機票中每段未使用之航程向您退款。退款金額應等於已支付的票價及包含相關稅款和稅項。
1. 我們會盡力以合理的速度為您及您的行李提供承載及寄艙服務。時間表中顯示的航班時間可能會於發佈日期與實際出發日期之間出現變動。我們不能對時刻表上顯示的航班時間作出保證,其亦不構成與我們合約的一部份。
2. 時刻表可能會在未通知的情況下出現變動。在我們接受您的預訂之前,我們會在您預訂機票時告知您當刻有效的預定航班時間,並會在您的機票上顯示。然而,我們可能需要在機票發出後更改預定航班的時間,對此我們會盡力就您所提供的聯絡方式向您發出變動通知。
3. 對於需要乘搭由其他承運商營運的轉機航班之情況,我們不會對此負責,或對非以同一張機票出售的旅程負責。
4. 我們可能會在不作出通知的情況下更換承運商或飛機,並且在必要情況下,更改或省略於機票上顯示的經停地點。
5. 我們對因出現不可預見情況或超出我們控制範圍的事件而導致的航班延誤或取消不負任何責任。
6. 除非相關國際公約另有規定,如果我們取消航班或停止營運某條航線,您可以選擇:
(a) 在座位可供使用的情況下,於您欲出行的日期乘搭我們相同航線的航班到達最終目的地(將免除行政費用,但或需支付機票差價);
(b) 在座位可供使用的情況下,於您欲出行的日期乘搭我們的航班到達替代目的地/航線(將免除行政費用,但或需支付機票差價);
(c) 根據條款4第5項的規定進行退款。
7. 來往中國內地機場的航班:
(a) 若航班延誤或取消是由於維修、航班安排或其他由我們造成的原因,我們將會提供餐飲及住宿補償。
(b) 若航班延誤或取消是由於天氣、緊急情況、空中交通管制、安檢以及其他超出我們控制範圍的原因,我們將會協助乘客安排餐飲及住宿,但當中的費用將由您來承擔。
(c) 對於任何造成航班延誤或取消的原因,我們不會提供任何金錢上的賠償。
(d) 如乘客要求,我們將會提供航班延誤和取消的書面證明。
8. 超額預訂政策
(a) 包括我們在內的大部份承運商,一般都會出現超額預訂情況,以在部份乘客未能登機時仍能有效管理座位使用率,以及讓部份原本無法乘搭所選航班的乘客能夠補上航班。然而,我們會盡力管控,力求將可用座位數量與預期登機的乘客數量匹配。
(b) 此外,任何不可抗力事件(例如天災、戰爭、不良天氣條件、政治或軍事行動,或其他超出我們控制範圍的事件)亦可能導致超額預訂情況出現。
(c) 雖然我們會盡力為持有座位確認文件的乘客提供座位,但即使您擁有明確的預訂、座位預留或狀態確認文件,我們亦不能對此作出任何保證。
(d) 若您擁有座位確認文件但該航班出現超額預訂情況,我們將會在機場通知您並尋找願意改搭其他航班或取消旅程的志願者。如果志願者人數不足,則將會根據我們的登機優先規則決定哪些乘客可以乘搭該班航機。
(e) 我們會根據適用法律和相關賠償政策來制訂補償方案,以對因座位不足而無法登機之持座位確認文件乘客提供補償。
(f) 我們不會對以下超額預訂情況提供補償:乘客未能遵守我們的票務和登機時間要求;乘客未有遵守本承載條款或行政條款;當航班被取消;基於營運或安全原因,我們將航班更換為座位數量較少的飛機;或我們將乘客安排到另一航班上,而該航班同樣能讓乘客在原定航班的計劃到達時間稍後兩(2)小時之內抵達最終目的地。
1.為了確保您及其他人的安全,您必須遵守以下要求:
(a) 在座位上時,必須一直繫緊安全帶
(b) 在出現氣流顛簸情況或安全帶指示燈亮起時,應待在座位上並繫緊安全帶;
(c) 遵從機組人員的指示待在座位上。
2. 您在乘搭我們的航班、在機場以及在機上時的行為必須恰當。例如,您不可:
(a) 違反任何適用法律(例如,醉酒、在飛機上吸煙或服用非法藥物);
(b) 在飛機上行為不當,危及飛機或機上任何人或財物的安全;
(c) 阻礙或干擾機組人員履行職責;
(d) 不遵守機組人員的指示;
(e) 對機組人員或其他乘客使用威脅、辱罵或侮辱性的言語或行為;
(f) 表現出混亂、不可預測、危險、具歧視性或具攻擊性的行為,或進行任何有機會引起他人不安的行為(例如,拍攝或拍照機組人員或其他乘客),或一般使機組人員或其他乘客不認同之行為;
(g) 擅自篡改或干擾飛機或其設備;
(h) 不遵守您簽署的任何文件條款,包括過往於航班裡曾進行條款7第2項或條款11第2項所述之行為。
3. 如果我們合理地認為您在機場或飛機上表現出條款7第2項或條款11第2項所述之行為,或我們認為您不適合飛行:
(a) 我們可能將您的行為舉報給警方和/或其他有關當局,您可能會因在飛機上犯下的罪行而遭到起訴,並可能會被罰款或監禁;
(b) 我們可以決定(根據我們合理地作出衡量)在起飛前取消您的航班;
(c) 我們可以將航班改道並要求您下機,但您必須支付因改道而衍生的所有費用和開支;;
(d) 我們可以決定取消您與我們的任何回程航班或其他未來的航班,且不予退款;
(e) 我們可以採取任何我們認為必要的措施以防止您繼續進行不當的行為,包括限制您乘搭本公司航班、要求您下機或離開機場;
(f) 如果您未能遵從機組人員的要求,停止操作或使用任何可能干擾飛行的電子設備(包括但不限於手機、手提電腦或平板電腦、電子閱讀器、錄音機、收音機、MP3機、DVD或CD播放器、電子遊戲機、激光產品、射頻裝置、遙控玩具或其他電子設備),或任何機組人員合理地認為會影響到其他乘客旅途舒適或飛機秩序及安全的電子設備,我們可以收繳該設備直到航班結束。
在發生上述任何情況下,您的機票將不獲退款,而我們亦不會對因拒載您而衍生的任何費用負責。
您需要賠償我們因您的不當行為(包括但不限於對飛機造成的任何損害)而衍生的所有費用和開支(包括我們在入稟訴訟過程中所產生的法律費用)。
4.您只可以在飛行過程中飲用於機上購買的酒精飲品。我們有權在任何時候基於任何理由拒絕向您提供酒精飲品,或收回已經提供予您的酒精飲品。
由以下日期起計滿兩 (2) 年後,不得就其損害賠償提出任何訴訟:—
若您的索償未能解決且未在此期限內提起訴訟,我們有權拒絕您的賠償索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