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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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金券之条款及细则:
  1. 代金券必须于发出当日起计一年内使用,并只适用于预订新的香港快运航空机票订单,逾期作废。
  2. 申请人必须于递交电子申请表格时列明是否需要按订单中的每一位旅客个别发出代金券,否则系统会自动按申请人发出代金券乙张。如需按旅客个别发出代金券,有关金额将按订单中每位旅客所订购之机票与产品和服务之费用计算。
  3. 每张代金券只可作预订全新订单之用,并不可与其他礼券及优惠码同时使用。
  4. 代金券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退款、转让或兑换现金。
  5. 代金券供一次性使用,一经使用余下的价值将不可兑换现金。任何逾期之代金券将不能退款或兑换现金。
  6. 代金券只可使用于全新机票订单。如代金券金额不足以支付新订单的全数费用,余额应由信用卡或系统兼容的电子钱包来支付。
  7. 代金券只能使用一次,如有余额亦不能用作支付其他预订交易之全数或部分金额。
  8. 代金券只能使用于以相同货币计算的订单。
  9. 香港快运航空保留随时更改条款及细则的权利,以及就代金券之相关事宜作出任何所需行动。
  10. 如有任何争议,香港快运航空保留行使代金券之最终决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