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需要輪椅協助,請在閣下所乘搭航班預定出發時間前至少7天前透過我們的客戶聯繫團隊提出申請。我們的客戶聯繫團隊會在預訂過程中為你提供指引,以確保抵達機場時相關服務可以滿足閣下的需求。為預留足夠空間給你的輪椅並確保其符合安全要求,請按此下載申請表, 並透過提交服務申請表上傳文件一欄,附上填好的申請表和輪椅照片以進行驗證。 請在預訂時提出你所需要的輪椅協助服務,讓我們能預早安排切合閣下所需的服務。由於機艙空間有限,如你未能在指定時間內提出申請,我們或無法為你的輪椅寄艙。
如欲知道更多詳情,請到「旅行時攜帶輪椅或行動輔助設備」。
如因行動不便或有醫療病症而無法獨立完成以下任何的旅客將被定義為「需特別協助的旅客」:
需特別協助的旅客必須與年滿 18 歲或以上的個人/安全助理同行,該助理人員必須能夠提供所需的生理和心理協助。與個人/安全助理同行的旅客不得坐在緊急出口行或其他可能會阻礙緊急出口;妨礙機組人員履行職責;阻塞緊急設備或阻礙機艙逃生的位置。
如欲知道更多詳情,請到「需特別協助的旅客」。
不論是機艙或託運行李,我們均不承運任何寵物。
符合導盲犬和輔助犬定義的犬隻可被承運,但有一定限制。有關詳情到「攜帶導盲犬/輔助犬旅行」。
根據不同懷孕期,我們可能會要求懷孕旅客出示醫生證明註明該名孕婦「適合乘坐航班」,醫生證明書須在首個出境旅遊日期起計 10 天內由私人醫生親筆簽署。
有關詳情請參閱「懷孕旅客乘機」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