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办理登机的航班
成功办理登机手续后,您将不能更改此订单内容。
重要提示
每位旅客可携带一件尺寸不超过40 x 25 x 20厘米 (15.7 英寸 x 10 英寸 x 8 英寸)的随身物品,并必须放于前方座位下方。部份票价种类亦允许旅客携带一件尺寸不超过 56 x 36 x 23厘米 (22 英寸 x 14 英寸 x 9 英寸)的登机行李,手提行李 - 包括随身物品(及登机行李 - 如适用)的总重量上限为 7公斤。详情请按此。
使用手机应用程式或网上办理登机手续的旅客,请于航班起飞前预留足够时间到达登机闸口以便核对文件。
易燃液体、腐蚀性物质、气罐等危险品均会影响飞行安全,因此无论将危险品放在托运行李或手提行李内,均一律严禁。请参照 危险品清单查询有关详情。
由2023年2月1日起,常用于油、凝胶及糖果等产品的大麻二酚(CBD)将被列为香港《危险药物条例》(DDO)下的危险药物。任何人被发现管有、服用、贩运及/或制造,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港币 5,000,000元及终身监禁。详情请参阅香港保安局禁毒处网站。
有关携带锂电池之规限,请按此了解更多。
香港国际机场现行的保安管制措施,限制离境旅客在手提行李携带液体、凝胶及喷雾类物品。按照国际民航组织建议,有关携带液体、凝胶及喷雾类物品的保安限制如下:
- 手提行李内所有液体、凝胶及喷雾类物品,均须以容量不超过100毫升的容器盛载。任何容量大於100毫升的容器,即使并未装满上述物品,也不能通过保安检查
- 所有盛载液体、凝胶及喷雾类物品的容器,必须放在一个容量不超过一公升并可重复密封的透明塑胶袋内,塑胶袋须完全封妥
- 在保安检查站时,旅客应将装有容器的塑胶袋与其他手提行李分开,并另行交给保安人员检查。每名旅客只可携带一个装有容器的塑胶袋;及
- 任何超过12盎司或350毫升的粉状物质只能在托运行李中携带。经查证后的医疗物品、婴儿配方奶粉和人类骨灰可获豁免。
- 旅客所携带的智能行李(装有电池之行李)必须符合智能行李政策 .